为鼓励群众提前淘汰黄标车,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省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补贴。不过记者今天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黄标车淘汰补贴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 据了解,目前,补贴标准主要是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一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目前,已进入了第三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到明年起就降低至80%。 相关链接:黄标车的淘汰补贴范围主要是,在我省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但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电话:400-919-7303 地址:日照市奎山汽车城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