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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路抢劫被撞死

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还是在高速上?抢完还敢横穿高速逃跑?结果被车撞死了……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吗?不,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真实事件:三名男子在高速上抢劫一辆货车,其中一名男子在逃跑时被对向来车撞死。这种情况,编辑我只想送给他们一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前段时间,三名男子组团在京沪高速上,抢劫了一辆停在紧急停车带内的大货车。将货车司机打倒后,一名同伙向高速路对面逃跑时,却不想在穿越过隔离带后,被飞驰而来的对向汽车撞死。经警方认定,被撞死的劫匪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撞人的司机无责任。

还不知道此事的人请点击此处看视频==》男子高速抢劫后逃跑被撞死 司机被判无责

看过后,我们先来看看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都有哪些?

这些评论几乎代表了各方网友的观点,您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呢?当然,除了大家争论的这些,编辑在百度上搜索这条新闻后意外发现,几乎所有文章标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司机无责”。

而在广大网友的评论中,这起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警方的判罚正确不正确?司机到底该不该无责?也是网友们所争议的热点。

有不少人提出了相同的疑问:一直听说只要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无论什么原因,机动车都要承担或多或少的责任。为此,编辑特意为您查阅了相关法规。

确实,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这条法规来看,除了碰瓷行为,只要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即使事故是行人单方面的过错造成的,那机动车一方也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但为什么这起事故中,司机无责而被撞者全责呢?

看来,被撞得劫匪既然违反了这一法规,无论他先前是否抢劫,这场事故的责任都应由他自己来承担。那么,又有哪些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总结:对于这起事故,我们看到的不应仅仅是谁对谁错?谁来承担责任?更多的应该是加强我们自己的安全意识。毕竟法律只是一种手段,它不是用来约束人的。您对此事还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在评论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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