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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家车企入列工信部首批车企退出警告

商用车之家讯:日前,工信部根据《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的公告。

    日前,工信部根据《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全国有包括哈尔滨客车厂、贵州客车制造厂、扬州新亚车辆有限公司、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等48家汽车生产企业进入了特别公示名单。


    根据工信部的相关规定,进入特别公示名单的企业,要求在两年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如果这些企业在为期两年的整顿期间,没有通过考核的话,将失去汽车生产资质,并退出汽车生产领域。


    工信部是在2012年7月发布了《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将被纳入特别公示名单。


    据了解,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而首批进入“警告”名单的48家企业,均在此范围内。


    工信部表示,《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公告的特别公示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在此期间,工信部将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12月,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按集团统计77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在这13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生存十分困难,更谈不上盈利。


    这些“零产量”企业已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也无法正常生产,产品质量更是难以保证,有的甚至靠倒卖产品合格证来维持生存,严重影响了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因此,通过整顿、优胜劣汰的机制,来加快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是当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随着落后企业的有序退出和合理退出,我国汽车产业的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工信部在2013年1月份也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要求,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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