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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市区食品运输封闭小货车中午可上路

从11月17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黑龙江哈尔滨市区范围内从事食品运输且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的厢式货车,在原通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之上,除霁虹桥等12条街路以外,允许每天11时30分至13时30分期间开展相应的运输活动。

哈市交警部门提示:

此次调整对象专指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含个体运输业者),运输货物为食品类的全封闭厢式货车;

调整开放时间为:每日11时30分至13时30分,其他时间按原通行管理规定执行;

原通行管理规定:面包式厢式货车可在每天除早晚高峰以外时段、12条全天限行路段[霁虹街(含霁虹桥)、经纬街、友谊路、红军街、中山路(赣水路至红军街)、花园街(龙江街至海关街)、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兆麟街、松花江大桥、松北大道(世茂大道至松花江大桥)、防汛路、江畔路]以外区域通行,此次放开的2吨以下厢式货车仍旧不得在上述12条全天限行路段通行。此外,现有的道路限行交通标志与此次调整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调整内容为准。

据了解,此次是哈市交警部门根据今年路改工程阶段性竣工之后,市区交通流量趋于平稳、交通压力相对减轻的情况作出的调整,是一项惠及民生、服务企业的举措。同时,交警部门也将根据市区交通流量发生的变化、交通压力的增加等情况适时对措施继续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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