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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超法规发威 治理不当将问责政府

商用车之家讯:3月28日,《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当地政府对治超工作负总责,并从源头治理、路面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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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当地政府对治超工作负总责,并从源头治理、路面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徽6月1日起实施全国首部“治超”地方性法规

    为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条例》明确指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若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本地区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由上级政府按照规定对其责任人实行问责。此外,县级以上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农业、水利、国土资源、财政、价格、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对超限超载、拒绝称重检测、阻碍治超工作等违法行为,都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规定,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若拒绝称重检测,将处以三万元罚款。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驾驶人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此外,阻碍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以及强行通过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收费站或者故意堵塞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收费站通行车道,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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