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商用车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高速:货车超载80%以上部分6倍收费

商用车之家讯:车主最为关心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收费问题,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

——欢迎到访! 专业商用车网络媒体 为您服务



       记者从深圳高速公路公司获悉,广东省高速公路6月26日零时起,将统一按国家标准判别车型来收费,由此部分车型收费标准将出现调整,不同车型收费标准有升有降。而货车由于同时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对于超限超载车辆来说,完全计重收费后收费水平会有大幅提升。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广东省高速公路26日零时起实施车型判别国家标准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届时,车型判别标准将由目前的“省标”统一转换成“国标”。

 

客车:不管车头高度,7座及以下客车均按一类收费

 

       车型判别实施国家标准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降,但部分车型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

 

       车主最为关心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收费问题,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具体如下——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货车:超载80%以上部分6倍收费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货车收费水平也是基本持平,但也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正常合法装载情况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为:四车道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为0.12元/吨·公里,对于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部分,分别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公式计收通行费。

 

       但对于不按规定装载的超限超载车辆来说,完全计重收费后收费水平会有大幅提升:

 

       车货总重超限30%-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车货总重超限50%-8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收。车货总重超限8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40座及以上客车暂不调收费标准

 

       根据省广通厅统一部署,深高速昨日发布几条注意细节:

 

       1、40座及以上客车按国标分类为四类车,但依旧按三类车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2、考虑到设备精度,所有计重收费车辆计重收费质量均按现场实际称重质量的97.5%确定。

 

       3、一旦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和省政府批准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

 

       4、为鼓励大型货运车辆合法装载,促进货运车辆机构优化,对合法装载质量处于27吨至44吨的,按27吨计费。

 



农产品车超载5%取消“绿色通道”优惠

 

       1、所有货运车辆须“客车靠左,货车靠右”,走计重收费车道(或货车专用道)。2、所有货运车辆将禁止使用ETC车道通行。3、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需走“绿色通道”,并实施计重收费,对超载5%以上的车辆,将无法享受“绿色通道”免费优惠。




       版权声明:此文源自其它媒体,如需转载请尊重版权并保留出处。内容若存有质量疑问请立即与本网联系,商用车之家将尽快处理并予以回应。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