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16年,西安将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46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1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140亿元,相当于全市GDP18%左右。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西安市旅游业的若干意见》原则通过,我市将出台措施,全面打造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综合服务 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据了解,2012年西安市接待游客7800万人次,今年计划接待1亿人次。
西安市将完善各景区、景点之间的路网体系,大力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向郊区(县)旅游景点、乡村旅游点延伸。
同时,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或市区游客主要集散地,建设西安旅游集散中心,为散客提供集调度、集散、咨询、运输、票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规划建设不同规模和标准的汽车旅馆(自驾游营地),提供生活服务、车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
饭店景区 将投放公共自行车
同时,西安市将建立旅游便民租赁系统,提供租车、公共自行车等便捷服务。在饭店、景区投放公共自行车,完善旅游休闲自助服务功能。在旅游景区建设时,同步完善景点内及周边非机动车道等设施建设,预留公共自行车停放用地。适度增加出租车辆,特别是无障碍出租车投放数量,满足特殊游客对旅游出行的服务需求。
继续加大旅游厕所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旅游公厕管理水平。对交通场站、城市商业区、旅游景区等游客聚集区以及游客消费场所的厕所进行提档升级,在山岳类景区推广生态厕所建设。
丰富产品 开发山水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单一目前仍是西安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根据《意见》,西安市下一步将努力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增加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观赏性和参与性。同时,大力开发森林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山水生态旅游产品。在秦岭北麓沿线建设旅游综合体,形成西安旅游休闲度假带。
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推出系列宗教和文物专题旅游产品、品牌节庆和会展活动、赏花采摘和踏青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参观体验基地和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经济奖励 培育全国百强旅行社
西安市将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扶持1~3家旅行社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行列,对新获得“中国百强旅行社”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30家有一定外联接待能力,竞争实力强的旅行社。
对旅行社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创汇收入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组织入境游、国内游、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达到一定人数以上的,由财政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景区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对新获得国家5A、4A、3A的旅游景区,由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加快高星级酒店建设步伐。对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