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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可循环利用率 拒绝淘汰的黄标车堆积如山

商用车之家讯: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M2、M3、N2和N3类汽车回收利用率达到90%,材料再利用率不低于85%;M1和N1类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达到85%,材料再利用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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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有关部门《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是600万辆,而据环保部的统计,2013年高排放的“黄标车”占汽车保有量的13.4%,大约有1300万辆,这些车都将很快被淘汰掉。新的问题来了:这些报废车辆如何处理?如果都像义乌这样堆积,大约要占满100多平方公里。不仅如此,报废汽车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更可怕的是,大量报废车流入黑市后,很多都成了东拼西凑的拼装车,成为危险的“马路杀手”。

 



       另一方面,1300万辆报废车又是一个很大的资源。据报道,美国报废汽车拆解业市场规模已达700亿美元,占美国循环经济总产值的1/3。与之相对应的是美国国内完善的报废汽车拆解处理体系,美国国内汽车拆解企业超过1.2万家,专业破碎企业超过200家,一年可回收废钢铁1600万吨,废铝85万吨,废轮胎38.6万吨,以及超过4.6万吨的可再制造零部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多达5万多家。

 

       而国内汽车每年拆解量只有100万辆左右,大部分报废车辆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据介绍,目前全国拥有回收拆解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约3万人,回收网点近3000个。由于大量报废车辆流入黑市,导致不少企业面临“吃不饱”的经营困境,发展受到制约。国家标准要求,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

 



       汽车拆解业的发展与汽车再制造率的提升紧密相关,再制造率提升了,拆解下来的废旧汽配件就有了用武之地。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M2、M3、N2和N3类汽车回收利用率达到90%,材料再利用率不低于85%;M1和N1类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达到85%,材料再利用率不低于80%。应该让堆积的报废汽车变成可循环利用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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