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皮卡 » 热点新闻 » 正文

三部委加急文件 开展放宽皮卡进城限制试点

商用车之家讯: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皮卡进城解禁试点,最近终于有了正式文件。而低迷的国内皮卡市场,或许终于迎来了转机。

——欢迎到访! 专业商用车网络媒体 为您服务



       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皮卡进城解禁试点,最近终于有了正式文件。而低迷的国内皮卡市场,或许终于迎来了转机。


      最新获悉,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已于2016年2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 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特急文件),通知中明文规定,为了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在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


u=2093016485,2806773478&fm=11&gp=0.jpg


      《通知》提到,皮卡车在方便城乡居民承载工具、物品出行及城市物流配送等方面有一定的使用优势,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目前,一些城市实施限制货车进城管理措施,影响了皮卡车的使用便利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市场的发展。选择部分省市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不仅有利于扩大皮卡车市场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城市相关部门创新运输管理和现代物流模式,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同时,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也具有积极意义。


      《通知》要求,试点省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对货车采取进城限制措施的城市相关部门沟通,深入调研,统筹规划,以中小城市为重点,确定试点城市及试点区域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


       根据该通知文件,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四省的相关管理部门要组织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城市中心区域车辆流量、流向、流时以及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明确皮卡车放宽通行的区域和时段等,研究制定取消或放宽对皮卡车进城限制的相关措施。试点方案应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备案。


      《通知》要求,试点省份要组织试点城市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试点方案;组织试点城市相关部门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试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综合分析城市交通状况、皮卡车消费市场及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变化等,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评估报告应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版权声明:此文源自其它媒体,如需转载请尊重版权并保留出处。内容若存有质量疑问请立即与本网联系,商用车之家将尽快处理并予以回应。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