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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月1日为节点 八大商用车新政新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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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圳市《关于开展泥头车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该办法于7月起实施。泥头车运输企业将按照《考核办法》分为AAA、AA、 A、B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将用作泥头车运输企业土石方工程招标资质的等级依据,银行、保险业务诚信状况参考,有关部门重点管理、执法参考,以及退出市场的依据。《考核办法》规定,如果泥头车运输企业在考核中没有达到优秀和合格,只是合格或者不合格,将被暂停受理下一年度新增泥头车“档案号牌”的申请。如果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将被收回泥头车“档案号牌”,不予备案。这也意味着此类泥头车运输企业要退出深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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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此通知,7月1日起,汽油车和两用燃料车必须符合“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Ⅴ”(含)以上排放标准,而且符合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通知》明确指出,福州本市禁止转入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营运类车辆(含营运转非营运)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对转入本市的所有车辆继续执行“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即:汽油车、柴油车、两用燃料车必须符合“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Ⅴ”(含)以上排放标准,而且符合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经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对于进口车辆转入,福州市相关部门要求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必须注明“海关进口”。海关进口车辆发动机型号在环保车型目录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海关进口车辆发动机型号不在环保车型目录的,及车辆出厂日期在国家规定“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或“国Ⅴ”(含)以上排放标准审批日期之前的,今年7月1日起,须符合机动车出厂日期5年(含)以内(以月份为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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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用车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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