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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姜卫东:保留总质量为3.5吨至4.5吨轻型自卸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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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拉开帷幕。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会长姜卫东直击行业发展的热点与难点,就卡车司机们关心的问题,提出关于保留总质量为3.5吨至4.5吨轻型自卸汽车的建议。

背景

针对近年来超标轻型载货汽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国家工信部、公安部拟订了《轻型车技术规范》(讨论稿),对车辆技术条件进行规范,指出“具有自卸功能的轻型货车(包括垃圾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运输类产品)总质量应小于等于3500kg”,这就意味着保留总质量为3.5吨以下的轻型汽车和4.5吨以上的中重型汽车自卸功能,总质量为3.5吨至4.5吨的轻型自卸汽车将被取消。

思考

姜卫东代表认为,单纯取消总质量为3.5吨至4.5吨的轻型自卸汽车缺乏科学依据。从近几年发生的轻型汽车事故来看,各类车辆都或多或少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但嫌疑车绝大部分都是超标车,而符合标准的车辆极少发生事故。现行的国家标准法规对微卡、轻卡、中卡、重卡车辆都允许有自卸功能。如果仅因总质量3.5吨至4.5吨的超标轻型自卸汽车出现几次事故,就对此类别车辆的功能进行限制,一禁了之,没有科学的道理,不利于汽车行业更好地服务国计民生,也不能有效地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物流量成倍增长,要求企业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由传统的运输服务向创新物流服务发展。轻型自卸汽车因特有的自卸功能和机动灵活性,被广泛应用于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散装运输,建筑装饰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以及城乡生活垃圾运输。姜卫东代表在提案中提到,轻型自卸汽车的自卸功能替代了人工装卸,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增加了社会效益,也有效避免了人工装卸的安全隐患。

建议

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洞察,姜卫东代表建议国家工信部、公安部进行充分论证,在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规范轻型汽车的技术要求,保留总质量为3.5吨至4.5吨轻型自卸汽车品类。同时强调逐步放宽载货汽车使用场景限制,并严格轻型载货汽车的技术条件,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严格车辆挂牌等管理,强化“大吨小标”、“超限超载”治理,确保在用车辆安全行驶,促进物流行业和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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