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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治超 超高超限车辆将一律就地卸货转运

商用车之家讯:从7月至今年年底,四川全省将集中整改商品车专用运输车、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的超限问题。整改期间,若商品运输车等专用车辆超限运输,将被责令就地卸货后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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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记者从达州市高速交管部门获悉,从7月至今年年底,四川全省将集中整改商品车专用运输车、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的超限问题。按照四川省交管部门规定,商品运输车的装载高度不超过4.2米,宽度不超过2.55米,可通过达州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测后上高速。整改期间,若商品运输车等专用车辆超限运输,将被责令就地卸货后转运。


 
车辆超限超规须就地卸货转运

       据四川省高速交警总队发布的《关于分阶段整治商品车运输专用车相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到,今年7月1日前,允许商品车专用运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并集中运输积压的商品车。同时,各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应积极配合向当地商品车汽车制造商、品牌汽车4S店业主和商品运输车驾驶员宣传。


 
       《通知》指出,该项宣传活动从去年12月启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交管部门将开始集中整治商品运输车的超限问题。需整改的商品运输车的高度不得超过4.2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整车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且专用车尾部伸出货箱部分必须切割。若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运输车、交警将责令车主、驾驶人按规定整改。

       达陕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民警说:“超出规定的高度与长度专用运输车辆将一律就地卸货转运。”此外,对于商品运输车上运载的不可解体的大件物品,驾驶员需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才可上高速公路。


 
达州3个高速路入口检测商品运输车超载

       今年年初,四川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三)》规定,达渝高速、达陕高速、达万高速、巴达高速、南大梁高速公路上共有16个站点,准许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达州市高速公路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达州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均准许商品运输车、大型油罐车等专用运输车辆进入,高速路交警将在高速路入口处对该类运输车辆进行测量。因考虑到该类大型运输车的自身特点,该类商品运输车可在达州、达州南和位于万源市的四川站等3个高速路入口上高速路。

       达陕高速公路二大队一名交警透露,去年12月宣传该项活动,自7月1日开始整治超限问题的行动开始以后,还没出现一例商品运输车因超限被罚的案例。目前,高速公路交警仍采取以劝说、批评教育为主处理超限问题,没有罚款或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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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用车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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